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,根据省州和市扫黑办决策部署,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金融放贷行业违法犯罪及乱点乱象问题线索,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,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全面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金融环境,现将问题线索举报内容、要求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:
一、举报内容
(一)银行、非银行支付机构、证券投资理财机构、典当行、融资担保公司、小额贷款公司等违法违规融资、吸储、放贷等问题。
(二)利用“P2P”网络平台、众筹平台、私募股权投资等新型金融行业违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、高息放贷问题。
(三)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非法高利放贷、高利转贷,骗取贷款、暴力讨债、洗钱等金融放贷领域问题。
(四)非法“校园贷”“裸贷”“网贷”“套路贷”等破坏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财产安全、身心健康的问题。
(五)有组织进行保险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险费的问题。
(六)非法进行高利放贷,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,或以提供服务、销售商品为名,实际收取高额利息(费用)变相放贷,或者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,再高利转贷的问题。
(七)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、投资“养老项目”、开展“养老帮扶”等为名非法吸收资金和实施诈骗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行为。
(八)金融领域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、不作为、乱作为、失职渎职甚至充当黑恶势力“关系网”“保护伞”等问题。
二、举报要求
举报人对检举、揭发、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,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。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、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。
三、举报方式
格尔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举报电话:0979-8931063(工作日时间);举报邮箱:jrb8931063@163.com。
我们郑重提醒:对于举报问题线索将严格保密。请广大群众选择合法合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,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金融放贷活动,要善于进行理性思考和分析,谨记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,对“无抵押、无担保、秒放款”的贷款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,提高警惕,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。如发现非法金融放贷,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,依法协助防范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放贷活动,共同营造安全、稳定、有序的金融环境。
格尔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
2024年3月25日